因多项信披违规,科恒股份及相关人员收监管函及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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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于3月20日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监管函,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银行账户冻结情况未及时披露两项违规行为。

根据监管函及警示函查明的事实,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格力金投为公司定增股份发行特定对象,交易完成后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格力金投为公司关联方。

2022年7月20日,公司与珠海格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供应链”)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格力供应链为公司提供3亿元原料采购业务额度。2022年11月30日,双方签署新的《合作框架协议》并终止原协议,约定格力供应链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6.5亿元原料采购业务额度。格力金投与格力供应链为同一控制下关联企业,格力供应链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未及时将格力供应链识别为关联方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3月17日、4月3日,才分别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实,2022年10月29日至12月31日,公司向格力供应链采购原材料3.6亿元;2023年1月1日至4月3日,公司向格力供应链采购原材料3.06亿元。

此外,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中仅审议披露了原料采购业务额度6.5亿元,未就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披露。2023年公司向格力供应链采购原材料9.59亿元,超出已审议采购业务金额3.09亿元。

另外,2022年1月起,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无法及时偿还供应商货款被供应商提起诉讼,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名下多个银行账户陆续被法院冻结。截至2022年5月,冻结金额累计2,637.79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3%。截至2023年4月,冻结金额累计3,211.75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79%。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在监管函中指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董事万国江,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毓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广东证监局在警示函中决定,对科恒股份、万国江、徐毓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于收到决定书30日内完成整改,报送整改报告。

科恒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责编: 邓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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