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明确公司治理规则,涵盖股份、股东、财务等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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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铜峰电子发布公司章程公告。公司系1996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63,048.9755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股份63,048.9755万股。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特定情形下除外。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有明确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程序。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依据党内法规履行职责,活动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行使多项职权,还设置了审计、提名、战略、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方面,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任职规定和义务。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方面,公司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披露报告。公司有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分配原则、形式、条件、时间间隔及比例等,还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股东会决定。

此外,章程还对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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