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草案指出,独立董事需与公司及主要股东等无利害关系,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任职条件上,有多种人员不得担任,且每年需自查独立性,董事会也会进行评估。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提名方面,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等可提候选人,提名人需了解情况并发表意见,候选人需声明符合条件,提名人选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最长连任六年。
职责上,独立董事要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还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履职方式上,需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多种方式履职并提交述职报告。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保障其知情权,及时提供会议资料,承担其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并给予相应津贴。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上市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