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启动建设8个特色产业园区,海沧半导体产业基地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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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印发《厦门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9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产业集聚和生态培育,高水平建设运营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做大做强厦门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力争到2027年,厦门形成辨识度高、产业集聚、承载力强的特色产业园体系,建成一批“标准化”园区,集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3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达100家以上;到2029年,形成集约高效、特色突出、创新引领的特色产业园体系,基本实现“标准化”建设,建成一批样板园区、打造一系列园区品牌,集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6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达200家以上。

厦门聚焦“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电力电器、通用设备、半导体、智能终端等细分领域,以及食品加工、眼镜、水暖厨卫、纺织服装等传统特色产业,厦门通过利用存量空间或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先行规划建设8个特色产业园区。进入特色产业园区发展的企业,将享受一系列政策“大礼包”,增强“获得感”。

8个特色产业园分别是:电力电器产业园、轻工视讯产业园、时尚消费品(食品)产业园、先进通用设备制造产业园、智能家居产业园、半导体产业基地、时尚消费品(纺织服装)产业园、智能终端产业园。

电力电器产业园

1.园区范围:火炬高新区,先行规划建设约450亩,一期位于翔安区13-04下潭尾北片区舫山西路与万家春路交叉口东南侧;二期位于翔安区万家村路和下枫路交叉口东南侧。

2.产业定位:中、低压开关,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电力设备研发制造,电气电路复合材料研发及制造,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及装备,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等。

3.发展目标:到2027年,产业园一期产值达40亿元以上,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园区;产业园二期产值达15亿元以上,企业总数达15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达10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5家以上;打造1家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到2029年,产业园产值达65亿元以上,企业总数达25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达18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8家以上。

4.产出效益: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40万元/亩。

先进通用设备制造产业园

1.园区范围:集美区,先行规划建设约200亩,位于纵二路以东、灌北中路以西、横五路以南、坑坪路以北。

2.产业定位:高端数控装备及关键零组件,新型仪器仪表、机械基础件等。

3.发展目标:到2027年,产业园产值达15亿元以上,企业总数达2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达15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3家以上。到2029年,产业园产值达20亿元以上,企业总数达3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达20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5家以上。

4.产出效益:产值不低于9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40万元/亩。

智能家居产业园

1.园区范围:集美区,先行规划建设约180亩,位于灌口西路以西、环美北路以北、银华路以南。

2.产业定位:水暖、卫厨等高端智能化家居、家电及专用制造设备,智能化、网络化、物联网化智能安防技术应用,对讲门禁、视频监控、智能家居安防产品生产制造。

3.发展目标:到2027年,产业园产值达15亿元以上,企业总数达15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达12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2家以上。到2029年,产业园产值达18亿元以上,企业总数达18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达15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3家以上;打造1家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家国家级绿色工厂。

4.产出效益:产值不低于8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40万元/亩。

半导体产业基地

1.园区范围:海沧区,先行规划建设约100亩,位于南海二路以东、宁店路以西、雍厝路以南、角嵩路以北。

2.产业定位:特色工艺晶圆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材料、终端运用,泛半导体产业等。

3.发展目标:到2027年,产业园产值达2亿元以上,企业总数达15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达5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3家以上。到2029年,产业园产值达10亿元以上,企业总数达3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达15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5家以上。

4.产出效益:产值不低于8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智能终端产业园

1.园区范围:思明区,先行规划建设约109亩,一期位于吕岭路岭兜段北侧、望海二路与望海路交叉口东南侧;二期位于蔡岭路南侧、岭兜西路西侧以及前埔东路西侧。

2.产业定位: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智能终端研发及生产制造等。

3.发展目标:到2027年,产业园产值(营收)达10亿元以上,企业总数达2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达3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3家以上。到2029年,产业园产值(营收)达15亿元以上,企业总数达35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达5家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5家以上。

4.产出效益:产值(营收)不低于9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50万元/亩。

(校对/邝威洋)

责编: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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