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收监管函 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违规遭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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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合众思壮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因公司在2018年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正,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函披露,2018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母净利润为3.5亿-4.1亿元。2019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2.5亿-3亿元。2019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2.4亿元。2019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1.9亿元。2019年4月20日,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91亿元。

此外,2019年4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自查自纠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众思壮北斗导航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使用自身的定期存单,为公司实控人郭信平控股的北京睿思博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发生额为65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6%,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8%。上述担保未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函称,合众思壮董事长兼总经理郭信平、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侯红梅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监管函要求,合众思壮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校对/GY)

责编: 邓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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