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振华股份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
公告指出,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增进其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代替信息披露。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等。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在股东会召开方面,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可广泛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此外,公司还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部具体承办。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公司在认为必要和有条件时,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但需注意避免利益冲突。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不得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