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31日,莱宝高科发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六次修订稿)》公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参股公司。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监察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审计监察部工作,督导其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进行审计,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至少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遵守保密规定。审计监察部拥有要求报送资料、询问、检查等权限。审计工作包括制定计划、方案,发送通知书,实施审计,出具报告,下达审计结论和决定,进行后续审计等程序。
公司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