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完善治理结构,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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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8日,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须为独立董事,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独立董事担任的召集人。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制订薪酬制度并监督执行,评估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程序等。在特定情形下,如财务造假追溯重述、高管违规等,需评估是否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重新考核或止付追索。

决策程序上,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提供相关资料,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委员会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此外,细则还规定了回避制度、工作评估等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议事规则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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