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6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必要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中,因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计划后至公告前买卖公司股票,取消其资格;另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权益。调整后,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4人调为42人,授予权益总量由300.00万股调为296.00万股,其他内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计划一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6年3月26日,符合相关规定。授予对象为42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授予数量296.00万股,授予价格为3.40元/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5%。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
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已获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