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0日,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担保行为,防范资产运营风险。制度明确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及质押。
对外担保决策权限方面,担保事项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一般需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定情形需三分之二以上。
申请审核程序上,由财务部初审,证券部复核并组织审批。被担保人需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及附件,财务部调查评估后交证券部。
日常监管与风险控制中,财务部负责统一登记备案,跟踪被担保人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职造成损失将被追究责任。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