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6日,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下午13:30在上海国泰路127号复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会议通知。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278,407,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991%;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178,150,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33.0286%;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87,410,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H股股份总数的30.7427%。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与通知一致,未修改议案或提出新议案。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临时股东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相关特别决议事项均以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通过,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议案。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