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02日,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3月2日下午14:00召开本次股东会。2月13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发布通知,充分披露相关内容。本次股东会按时在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1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3月2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3月2日9:15 - 15:00,由黄伟汕主持,会议实际情况与通知一致,召集、召开程序合规。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代表共10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8,028,235股,占比41.9040%;中小投资者100名,代表股份22,487,045股,占比3.1618%。其中,现场6名代表294,760,978股,占比41.4446%;网络投票99名代表3,267,257股,占比0.4594%。在网络投票股东代表资格合规前提下,参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2,487,674股,占比3.9095%;反对60,903,091股,占比95.7127%;弃权240,400股,占比0.3778%。中小投资者同意2,370,674股,占比10.5424%;反对19,875,971股,占比88.3885%;弃权240,400股,占比1.0691%。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未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未通过。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现场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