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江波龙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部分重要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公告,公司股东宁波龙熹一号、宁波龙熹二号、宁波龙熹三号、宁波龙舰、宁波龙熹五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龙熹一号、龙熹二号、龙熹三号、龙舰管理、龙熹五号”)计划以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5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股东持股情况显示,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上述五家股东均位列公司前十大股东行列。具体为:龙熹一号持有1799万股,占比4.29%,为第四大股东;龙熹二号持有1798万股,占比4.29%,为第五大股东;龙熹三号持有1683万股,占比4.02%,为第六大股东;龙舰管理持有673.54万股,占比1.61%,为第八大股东;龙熹五号持有594.56万股,占比1.42%,为第十大股东。此次减持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相应下降。
江波龙指出,龙熹一号、龙熹二号、龙熹三号、龙舰管理、龙熹五号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但截至目前,上述一致行动关系已经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