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杉杉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杉杉集团管理人(系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下称“鄞州法院”)指定的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与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新扬子商贸”)、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扬船”)、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TCL产投”)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下称“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等重整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根据公告,重整投资人拟通过“直接收购+与服务信托组建合伙企业收购+剩余保留股票表决权委托”三种方式合计取得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持有的杉杉股份 23.36%股票的控制权。
杉杉股份表示,如上述重整成功,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投资人持股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任元林。
重整方案显示,新扬子商贸牵头和新扬船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投资人持股平台,直接收购223311200股杉杉股份股票,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9.93%。其中新扬子商贸应作为投资人持股平台的第一大有限合伙人进行出资,对合伙企业持有的份额比例不低于40%。
新扬船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出资,负责为投资人持股平台继续招募具备相应资金实力与产业背景的主体,并向其部分或全部转让其所持之投资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份额。
据悉,TCL厦门产投参与本次重整的投资额不超过5亿元。TCL产投直接收购43700900股杉杉股份股票,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1.94%,并将其表决权委托予该持股平台。作为面板大厂为何要参与杉杉集团重整?TCL科技在公告中解释称,杉杉股份主营产品之一偏光片为公司半导体显示业务生产所需材料,且杉杉股份为公司半导体显示业务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参与本次重整,既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双方现有的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生产供应链的稳定性,也有利于公司参与上游材料研发与生产进程,提高供应链的协同效率。本次重整投资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较大影响。
资料显示,今年2月25日,杉杉集团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杉杉集团于2025年1月发布的最新信用债公告显示,集团超95%债务需1年内偿清。截至2025年1月15日,杉杉集团合并口径(除上市公司杉杉股份外)有息负债总额为126.21亿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为120.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