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普利特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孙公司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钠星”)与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江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了《海四达钠星年产6GWh钠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根据协议,海四达钠星将在内江经开区成立子公司,新建年产6GWh钠离子电池生产基地。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亿元,规划建设一条46系列大圆柱钠电池生产线和一条超大方形或其他型号钠电池生产线,旨在打造具有成本领先和技术先进性的钠离子电池规模化、产业化示范生产基地。项目将分两期建设实施,其中一期设计产能2GWh,预计投资约3亿元;二期扩建产能4GWh,计划在一期项目投产后24个月内启动建设,并在一期项目投产后32个月内建成投产。
普利特表示,此次投资旨在全面聚焦并深化钠离子电池战略,加快钠离子电池的全面商业化发展。公司已通过股权混改方式成立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多款钠离子电芯及模组已通过下游头部客户的验证,进入多家核心客户的供应商清单,并获得较大规模的订单。随着锂资源价格波动与供应链安全挑战加剧,钠离子电池凭借其资源丰富、低温性能优异、安全性高等优势,有望成为储能领域、车用启停电源领域的“下一代主力技术”。此次投资将快速提升公司钠离子电池的产能规模,解决目前产能瓶颈,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交付需求。
普利特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虽然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周期,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