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财务信息披露违规,液晶显示模组大厂亚世光电收监管函与警示函

来源:爱集微 #亚世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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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亚世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因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分别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及辽宁证监局警示函。

据深交所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171号文件显示,亚世光电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主要包括:部分出口业务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早于控制权转移时点,提前确认收入;未对原材料和在产品进行跌价测试,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存货跌价测试未考虑税费和销售费用影响,未考虑亏损合同或有事项,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标准成本核算执行过程存在不定期更换取数标准、成本中心漏改、费用与工时总额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影响营业成本;部分库存商品不符合条件却列报在发出商品项目;年度采购总额计算错误,导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披露错误。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贾继涛(JIA JITAO)、财务总监贾艳未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

辽宁证监局警示函([2025]25号)内容与深交所监管函查明问题一致,指出公司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贾继涛及贾艳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专业性和规范性,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亚世光电于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此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责编: 邓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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