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3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发布公告称,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佳华”)拟被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虹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图投资”)通过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私有化完成后,长虹佳华将撤销其普通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长虹佳华是四川长虹的重要子公司,主要从事ICT产品、解决方案及数字智能综合服务业务。自2013年重组上市以来,长虹佳华的股份流通量、交投量、股价持续低迷,虽转至港股主板上市仍未有实质改善。截至公告日,长虹佳华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普通股1,454,652,000股和可转换优先股1,115,868,000股。其中,四川长虹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安健控股合计持有长虹佳华77.43%的股权(含可转换优先股)。
从财务数据来看,长虹佳华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6,731,881,036元,负债总额为13,973,183,506元,资产负债率为83.51%,净资产为2,758,697,530元。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933,544,416元,负债总额为10,113,925,872元,资产负债率为78.20%,净资产为2,819,618,544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6,476,347,284.78元,净利润为345,974,030.52元;2025年1-6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9,484,086,570.22元,净利润为166,772,740.64元。
2025年9月11日,四川长虹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安健控股及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收到申万宏源融资(香港)有限公司送达的《要约人通知上市公司及四川长虹函件》及相关协议等文件。根据文件内容,虹图投资拟作为要约人通过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长虹佳华。私有化的收购范围为除四川长虹所控制股份外的长虹佳华其他已发行普通股股份,即长虹佳华的其他股东合计持有的580,000,002股普通股。
私有化计划生效后,全部计划股份将被注销并获得由要约人支付的相应现金对价(每股计划股份1.223港元的计划对价)。计划股份注销的同时,长虹佳华将发行对应注销股份数目的新股给要约人,以保持整体股份数目交易前后一致。私有化完成后,长虹佳华将撤销其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长虹佳华与虹图投资就本次私有化事项已收到香港证监会针对《联合公告》出具的无异议函,并于2025年9月22日发布了《联合公告》。
目前,四川长虹已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安健控股持有长虹佳华77.43%股权(含可转换优先股),继续扩大持股比例并无显著战略价值。由于长虹佳华股价长期低于净资产,难以利用港股平台进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平台优势难以体现。本次长虹控股集团(通过要约人)将长虹佳华私有化退市后,长虹佳华可降低上市相关成本,并借助长虹控股集团整体资源统筹及规划,探索新的发展机会。
本次私有化实施完成后,四川长虹所控制的长虹佳华的股份及股权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长虹佳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