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帕瓦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经查,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及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财务总监袁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琥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加强证券法规学习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及责任人员表示高度重视问题,将严肃整改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此前,2022年上市以来,公司股价长期破发,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曾因执业问题被关注。
(校对/黄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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