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副司长吴家喜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重点分领域分赛道优选一批发展潜力较大、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园区,形成重点新赛道园区榜单。
2025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印发《国家高新区新赛道培育行动方案》,明确了推进国家高新区新赛道培育的总体要求、重点方向、培育路径等内容。
以下是《国家高新区新赛道培育行动方案》的具体内容:
新赛道是以新技术为核心驱动,以技术路线或商业模式变革为主要标志,具有引领性发展、颠覆性创新、爆发式增长等特征的细分产业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国家高新区培育新赛道,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和全国科技大会部署,锚定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重点,以增强国家高新区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建立新赛道“开放式发现一常态化选拔一精准性培育”机制,加强统筹指导,优化赛道布局,强化制度供给,促进协同发展,打造一批重点新赛道,为国家高新区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重要支撑,为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探索新路径新模式。
到2027年,新赛道培育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形成一批千亿级新赛道,突破一批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开发一批标志性产品,培育一批高成长企业,涌现一批标杆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探索一批制度创新成果,打造一批新赛道策源地和集聚区。
二、重点方向
支持国家高新区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突破方向,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过程中孕育的新机遇,开辟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新赛道。
一是面向传统产业升级衍生新赛道。围绕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轻工、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加快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衍生一批新赛道。
二是面向新兴产业拓展新赛道。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深耕细分领域,系统推进技术迭代、产品开发和规模化应用,完善产业配套,开拓一批新赛道。
三是面向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新赛道。围绕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元宇宙、下一代互联网、6G、量子科技、原子级制造、深海空天开发等前沿科技领域,加强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攻关,强化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推出首发产品,拓展应用场景,培育形成一批新赛道。
三、推荐条件与标准
根据新赛道的特点和发展规律,明确国家高新区的新赛道遴选条件与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高新区主管部门组织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新赛道。按照战略性、领先性、成长性、带动性等标准,选择一批重点新赛道进行培育。
(一)新赛道推荐条件
国家高新区的新赛道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新赛道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5%;或发明专利拥有量不少于100件。
2.新赛道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或近两年从业人员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3.新赛道拥有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世界一流企业等优质企业不少于1家;且新赛道各类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
(二)重点新赛道标准
战略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发挥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水平,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领先性。具有较强技术策源能力,汇聚高水平创新平台和高端人才,形成一批原创技术和首发产品,在商业模式、管理变革、制度创新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成长性。市场需求不断扩大,高成长企业加速涌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产业发展规模持续壮大,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快速提升。
带动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有力促进园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增加高质量就业,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新引擎。
四、培育路径
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培育新赛道的重要载体作用,强化技术策源,优化发展生态,引导资源集聚,大力培育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增强技术策源能力。聚焦国家高新区新赛道发展需求,建立前沿技术攻关清单。支持有条件的新赛道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组织高新区新赛道企业与相关领域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和国家科研机构对接,通过研发机构共建、科研人员双聘等方式,加快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突破。
(二)完善孵化服务链条。支持国家高新区围绕新赛道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推广“中试+投资+孵化”运营模式。推动现有载体提质增效,强化技术验证、样机样品开发、产品定型、上市推广等孵化服务,打造一批高质量新赛道孵化器。推动高新区建设综合性、专业化的中试、孵化服务机构,开放共享试验场地、设施和能力,优化新赛道孵化服务生态。
(三)培育壮大高成长企业群体。加强专业化服务,精准化支持,支持国家高新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增长潜力大、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新赛道优质企业。支持新赛道优质企业申报创新企业家项目,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推动高新区在新产品应用示范、市场拓展、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力度。
(四)深化金融精准支持。深化国家高新区和金融机构合作机制,探索推出新赛道特色金融产品。梳理高新区新赛道企业融资需求,向金融机构及集成电路、制造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等产业基金推荐新赛道优质企业和优质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高新区强化基金引导作用,支持新赛道发展。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投小投早投长期投硬科技,发挥“耐心资本”作用。
(五)打造标杆应用场景。遴选发布国家高新区新赛道典型应用场景需求清单,组织新赛道场景供需对接活动,加速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推动高新区将新赛道产品列入政府招标采购和重点项目招标采购目录,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首发首用首试。鼓励高新区开发一批重大应用场景,探索建立全周期场景设计机制。
(六)完善新赛道治理机制。围绕重点新赛道,支持优势明显的国家高新区牵头组建新赛道创新共同体,促进跨园区资源共享、创新协同、产业协作、场景共拓、生态共治。支持高新区围绕新赛道开展制度创新,将先研后股、企业研发准备金、数据开放、场景拓展等纳入自创区相关改革试点。推动高新区建立新赛道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探索新业态“监管沙盒”模式。
(七)举办新赛道品牌活动。组织国家高新区“新赛道·中国行”品牌系列活动,支持有条件的高新区牵头,组织开展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成果转化对接、产融合作等活动。发布国家高新区新赛道年度发展报告,构建新赛道常态化交流机制,总结和推广新赛道培育典型模式、案例经验。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央地协同、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与现有政策的衔接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高新区主管部门负责新赛道动态发现、推荐申报、政策支持。各国家高新区作为新赛道建设主体,加大新赛道培育力度。
(二)搭建新赛道培育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高新区主管部门按年度推荐符合条件的新赛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拟入库新赛道进行审查,形成入库新赛道及园区名单。
(三)遴选重点新赛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重点新赛道评价标准,组织专家开展遴选。分领域优选一批竞争力突出的园区,形成重点新赛道园区榜单。
(四)实施动态监测。利用国家高新区火炬统计制度,做好新赛道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国家高新区按年度报送新赛道培育工作总结。
(五)开展绩效评估。工业和信息化部按年度开展国家高新区的新赛道培育成效评估,对培育工作成效突出的园区,在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中给予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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