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江铃控股合同纠纷案,致爱驰汽车被强制执行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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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爱驰汽车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2.18亿余元,涉及与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了解,爱驰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郭超,注册资本约8.68亿人民币。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凯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奥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存在多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和终本案件信息。

需要指出的是,爱驰汽车选择的技术路线和市场战略与多数新势力不同。自成立起,公司便早早押注欧洲市场,并区别于主流的纯电或插电混动的路线,选择发展甲醇燃料电池。然而,品牌产品布局单一且竞争力不强。

有媒体援引内部人士消息最新透露,爱驰没有继续留在中国市场的计划。公司已在德国设有欧洲总部,未来的销售重点将集中在德国。

近日市场消息称,爱驰汽车与纳斯达克上市的SPAC公司哈德逊收购I公司(Hudson Acquisition l Corp.)签署业务合并协议,哈德逊收购I公司通过并购爱驰欧洲公司,为欧洲市场提供电动汽车。

(校对/黄仁贵)

责编: 黄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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