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谢朋村先生涉及的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已由原告方撤诉,并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案件回顾显示,2024年3月,谢朋村先生收到法院通知,公司股东张波先生、喻辉洁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解除与谢朋村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
近日,谢朋村先生收到南山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准许原告张波先生、喻辉洁先生撤回对谢朋村先生的起诉。根据法院的裁定,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必易微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及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影响。
(校对/邓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