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披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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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正业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邓景扬、徐田华、赵红云、路童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7 号)、《关于对徐国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8 号)(以下合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正业科技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正业科技2022年的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差异较大,且涉及盈亏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3 年 1 月 31 日,正业科技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3-002),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 2,713 万元至 2,960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 为504 万元至 751 万元。2 月 15 日,正业科技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3) ,对 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修正后的归母净利润为7,340 万元至-10,240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9,550 万元至-12,450 万元。4 月 27日,正业科技发布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 2022 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0,134.92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12,343.31 万元。

广东证监会称,正业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 第三条等相关规定。正业科技时任董事长邓景扬、总经理徐田华、时任董事会秘书赵红云、财务总监路童歌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正业科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另外,正业科技原实控人徐国凤也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根据披露,在正业科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原实控人徐国凤与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泰基金”)时任董事长吴强签订了《投资保底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承诺对九泰基金管理的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正业科技股票期间的收益按年化8%的收益率进行差额补足。

广东证监局指出,徐国凤向正业科技非公开发行对象不当承诺收益差额补足,且未及时将签署上述协议的事项告知上市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徐国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查询发现,正业科技原实控人是徐地华、徐国凤、徐地明。2021年,正业科技原控股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正业科技股份转让给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合盛投资”),而后,合盛投资成为正业科技新的控股股东,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新实控人。

从正业科技2023年半年报披露信息来看,徐地华、徐国凤、徐地明已不在前十大股东名单中。

资料显示,正业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密仪器设备及高端电子材料的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企业,主要从事PCB检测设备、锂电X光检测设备、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设备、高端新材料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0年至2023年1-6月,正业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97亿元、14.60亿元、9.91亿元和3.8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3亿元、1.30亿元、-1.01亿元和-0.53亿元。

责编: 黄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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