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侵害宁德时代专利权,中创新航:将上诉

作者: 日新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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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集微 #中创新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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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文/杨艳柔)11月30日,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发明专利权的产品。 

公告显示,中创新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宁德时代经济损失人民币2,632,500元,并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人民币127,500元;中创新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宁德时代赔付合理支出人民币200,000元;驳回宁德时代其他诉讼请求。

中创新航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本公司产品已采用更先进的技术,与涉诉专利的早期技术完全不同,已不存在本公告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涉诉产品的情形。

此外,本公告判决为福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并非终审生效判决。本公司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尚无法确定终审判决时间和结果。同时,涉诉专利中部分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也尚处于北知院的审理中。因此,本公司目前无需支付福州中院的一审判赔额。因此,本公告判决不会对本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校对/黄仁贵)

责编: 黄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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