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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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责权利统一、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倾斜等原则。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初步确定薪酬分配,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配合。董事薪酬标准与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与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薪酬结构方面,独立董事有固定津贴,必要费用另行支付;未任职非独立董事可发津贴;任职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至少30%以上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

制度还规定,绩效薪酬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依据,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年薪,特定情形不发绩效薪酬奖金。若公司业绩追溯调整或损失,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将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此外,公司可根据情况调整薪酬标准,也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本制度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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