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多项议案获高比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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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宝鼎科技发布《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显示,宝鼎科技董事会于2026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4月15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旭峰主持,网络投票于同日进行。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2026年4月9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228,354,857股,占比58.8566%;网络投票股东122名,代表28,823,091股,占比7.4289%。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合计129名,代表257,177,948股,占比66.2855%,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123名,拥有及代表3,095,600股,占比0.7979%。

本次股东会对12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56,884,348股,占比99.8858%;《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257,055,948股,占比99.9526%等。第9项《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此外,股东会还听取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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