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中科曙光发布《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经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开展,需关注特定情形,如频繁变更、拟聘事务所受罚等。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应通过官网等发布选聘文件,结果及时公示。选聘程序包含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资质审查等环节,最终股东会批准后签订约定书。每次选聘有效期最长8年,可续聘。
选聘文件需细化评价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法人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评分标准中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不高于15%。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特定情形下股东会可不再选聘。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需调查双方执业质量。除特定情况,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审计评价。公司应在年报披露相关信息,含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