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力鼎光电发布《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月28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亦审议通过。同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2026年4月1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266名激励对象涉及的175.2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相关违规情形,266名激励对象也未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对应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28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3月2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综上,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相关事项符合规定,且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后续还需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