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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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制度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后披露。

薪酬构成方面,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额外领薪酬或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专职岗位或高管薪酬标准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评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依据,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上,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银行转账发放,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工资发放制度执行。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发放。薪酬为税前金额,会扣除相关费用。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被交易所谴责、受行政处罚等情形,委员会可决定扣减或停发薪酬。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报告时,会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此外,薪酬体系会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经审批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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