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及相关人员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需10个工作日提交整改报告

来源:爱集微 #天通股份# #警示函# #美兴光电#
243

2026年4月4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6年4月3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潘建清、郑晓彬、潘正强、芦筠、冯燕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2021年至2024年,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美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嘉兴天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认定为公司关联方,但公司未披露。2022 - 2024年,公司与美兴光电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却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潘建清、郑晓彬、潘正强、芦筠、冯燕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表示高度重视问题,将加强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本次收到警示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天通股份# #警示函# #美兴光电#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