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3日,纳思达发布《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6年3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3月18日公告通知。本次股东会于4月2日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汪东颖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0,101,4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5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583,649股,占4.3751%。其中,中小投资者共4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591,148股,占4.3756%。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4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1,685,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101%。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70,954,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2%;反对650,800股,占0.1380%;弃权79,516股,占0.0169%。中小投资者同意60,860,832股,占98.8143%;反对650,800股,占1.0566%;弃权79,516股,占0.1291%。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