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近日,深圳新星与郑州银行偃师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洛阳新星向该行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3000万元。此前,公司已在2025年4月24日和5月15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额度预计议案。
洛阳新星成立于2017年10月11日,深圳新星持股84.47%。2025年1 - 9月,其营业收入242332.49万元,净利润699.14万元,且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担保协议显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等全部债权及增值税价税合计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3051.19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5.33%,无逾期担保情形,也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