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完善董高薪酬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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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9日,科达制造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需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工作,总裁办、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配合实施。

董事薪酬方面,外部董事发津贴,内部董事按相应体系执行,不再领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年度薪酬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50%;中长期激励在公司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时计提。

薪酬发放上,董事津贴次月发放,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绩效年薪和业绩激励基金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需追溯重述,将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相关人员违法违规,也会减少或追回薪酬。

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可委托第三方,独立董事履职评价有自我评价等方式。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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