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9日,时代电气发布海外监管公告。公告载列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度适用于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综合考核确定,遵循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结合、按劳分配与责权利匹配等原则。
董事薪酬方面,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任职岗位定薪,不另领董事报酬;未兼任的非独立董事专职报酬由股东会确定;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上,独立董事津贴等每月发放,任职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按年结算。公司会代扣代缴相关费用。若任职人员出现违规等情形,公司可减少或停发薪酬。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报告时,会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此外,薪酬体系会根据公司经营等情况调整。该制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