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8日,北京君正发布公司章程公告。该章程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公司系由北京君正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于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为482,540,723元。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股份482,540,723股,为普通股。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程序。股份转让方面,对发起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相关限售规定。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履行特别职权。公司还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方面,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财务会计制度上,公司按规定制定财务制度,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利润分配政策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公司还对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等事项作出规定。